专题:中国经济前景广阔、大有可为——2025全国两会财经特别报道
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传统就业方式,难以适应灵活就业的特点和需求,大量灵活就业人员面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与率低、劳动关系认定困难等问题。
近日,京东、美团等多个电商平台相继宣布为旗下全职骑手缴纳社保。这再度引发了业界对如何真正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劳动权益的普遍关注。
“随着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和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数量不断增加,已成为劳动力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无论是从现有的立法规制来看,还是我们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来看,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2025年全国两会召开前夕,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高院院长贾宇日前接受包括第一财经在内的多家媒体采访时这样表示。
记者从公开报道查询到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达2亿人,新业态从业人员总规模已达到8400万人。
贾宇表示,目前,我国《劳动合同法》主要针对传统就业方式,难以适应灵活就业的特点和需求,大量灵活就业人员面临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社会保险参与率低、劳动关系认定困难等问题。因此,修订《劳动合同法》以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具有迫切而重要的现实意义。
贾宇提出了关于修订劳动合同法的建议。他告诉记者,去年,上海法院审结涉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1223件,“经过前期一系列调研,我们发现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存在四个方面问题”。
第一,外卖骑手收入分成不透明,工作时间较长。目前外卖平台的派单机制和计费规则较为复杂,部分外卖骑手收入被分包商抽成、劳务外包公司截留,收入分成比例不透明,影响灵活就业人员收入。
第二,社会保险体系覆盖不足,灵活就业人员大多需自行缴纳五险一金。现行社保制度主要适用于传统劳动关系,未能有效覆盖灵活就业人员,导致该群体在医疗、养老方面存在较大风险。
第三,收入模式单一,缺乏多元化激励机制。当前平台经济尚未形成长期可持续的收入保障体系,缺乏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与培训支持。
第四,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权益保障缺乏刚性约束。现行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对于平台经济下的新型就业模式缺乏明确的法律界定,导致灵活就业人员维权困难。
从具体司法实践角度,贾宇举例称,在涉及外卖骑手劳动关系的纠纷案中,对于以连环外包等隐蔽手段规避用人责任的“障眼法”,法院在审理时也会根据实际用工情况来认定外卖骑手与平台公司存在的劳动关系,保障灵活就业人员在新业态用工模式中的合法权益。
再如,上海法院发布了《关于司法服务保障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并会同市人社局等部门出台了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意见,不断健全完善联动机制,搭建调解平台,形成工作合力,着力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需要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上海律协十一届劳社委委员、上海市太平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君强也对记者表示,对于现阶段业界探讨较多的、为外卖骑手等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缴纳社保的问题,降低参保费率、社保跨区转移,按比例支付养老保险等是可以尝试的,“但要破除基于‘劳动关系’才能为其缴纳社保的情形,这最终还是需要通过修法来完善”。
“《劳动合同法》的修订,一方面,可以将对平台依附较强、且平台实际上对从业人员进行支配性劳动管理的人员纳入劳动关系进行管理;另一方面,对不符合传统就业方式和劳动关系的新业态或灵活就业人员,也应当制定相应的劳动基准,如最低工资、休息休假、基本社会保障等。”张君强说。